捐赠是高校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来源之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诚挚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和社会热心人士、机构团体捐赠各类文献。为进一步做好接收捐赠文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捐赠文献入藏基本原则
第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将被纳入馆藏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
2. 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设置的范围,具有学术及参考价值;
3. 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科技报告、学术集刊和论文集等特种文献、有特殊价值的其它文献;
4. 适合大学生及以上教育程度读者阅读的文献;
5. 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第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献不被纳入馆藏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
2. 内容已失时效性、不健康、宣扬封建迷信、立场反动、无学术参考价值、有意识形态问题的资料;
3. 严重破损、无收藏价值的图书;
4.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原则的图书。
第二章 捐赠文献入藏管理
第三条 捐赠文献处置流程
1. 图书馆在收到捐赠文献后,登记入册,向捐赠者发送捐赠回执。
2. 捐赠图书查重。
所赠图书经查重确认图书馆尚未收藏的首先入馆藏,所赠图书经查重确认图书馆已有此书但复本不足,可收作复本。
图书馆已收藏,复本也齐全的赠书由图书馆做下列处理:
馆际交换:与相关图书馆进行交换获取所需图书;
转赠:转赠给其他图书馆或爱心组织,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
处理:对陈旧和破损严重、没有收藏价值的(包括馆藏不缺,复本充足)赠书,图书馆做不收藏处理。
3. 确认收藏文献,按照常规文献加工流程,另加盖赠书章,重要机构、个人捐赠加盖团体及个人信息章。
4. 本校师生、校友个人或合作出版物,可在赠书前衬页或扉页签名题赠或钤印私章,赠书入图书馆“学校文库”永久收藏。
第四条 宣传利用
1. 拓展捐赠文献的宣传途径。利用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校报、图书馆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
2. 对于珍贵捐赠,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第五条 出具捐赠证书
1. 对国内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文献资源,在捐赠登记后,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
2. 对国内非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文献资源以及直接从港澳台及境外通过邮寄捐赠的文献资源,需严格遵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资源意识形态审核办法》操作,确定入藏后,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明。
3. 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
第三章 相关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 图书馆权益和义务
1. 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
2. 对于接收的所有捐赠文献,图书馆均有权根据其学术价值、历史价值等对其进行相关的专业化甄选、加工、收藏、展示、利用和衍生品制作。
3. 对不符合入藏条件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图书漂流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
4. 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
第七条 捐赠者权益和义务
1. 捐赠的文献必须是捐赠人有权支配的合法财产。
2. 捐赠文献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3. 捐赠者凭所捐赠证书享有对图书馆所藏相应文献的免费阅览、拍照、复制等权利。
第四章 捐赠方式
第八条 到馆捐赠:地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一楼服务台。
第九条 邮寄捐赠:收件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电话021-50211568);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邮政编码:201209。
第十条 批量捐赠:若捐赠文献数量较大,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上门提取,联系电话021-50211568。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