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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档案馆)关于人员考勤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1-06    作者:宋雷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各类假期及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试行教职工“网上签到”制度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图书馆(档案馆)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日常考勤管理

1.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2.根据学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试行教职工“网上签到”制度的通知》要求,上下班登录校园网签到系统进行签到和签出,即上班需及时签到,下班需确认签出,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缺勤半天。

3.按时签入,没有签出的,每月第一次按早退记录,第二次按工作半天计算,第三次及以上,按缺勤记录。

4.教职工考勤周期为自然月。

5.考勤周期结束后,个人须及时将当月的考勤情况如实汇总,由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审核归档。

第二条 请假制度

图书馆请假制度遵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职工各类假期及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教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半天以内请假需部主任签字确认,半天以上请假须本人经馆领导签字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得到领导的口头批准后休假,并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按请假程序请假,私自休假者作旷工处理。个人缺勤情况将反应在每月考勤汇总表上,每月初上报人事处。

第三条 考勤奖惩办法

1.图书馆设全勤奖,上班天数大于10天的自然月,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缺勤)获全勤奖。上班天数少于等于10天的自然月,全勤者获全勤奖折半。

2.每个自然月四次以上的迟到或早退按每次扣图书馆年终绩效1%,缺勤(事假、病假)一天扣年终绩效5%,扣完为止。同时教职工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根据。

第四条 考勤的违纪处理

根据学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试行教职工“网上签到”制度的通知》要求,严禁代替签到或不在校内签到,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当事人(包括代替签人)当天作缺勤处理,并视为违反师德师风。

第五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201912月修订,202016日图书馆(档案馆)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件1:图书馆(档案馆)内部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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