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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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长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0    作者:系统管理员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各处室、后服公司:
      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长假将至,今年的长假又逢上海世博会举行和50周年校庆期间,安全防范尤为重要。根据市教委、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大家在放假期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二、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于九月三十日前书面报校保卫处。保卫处将于放假前,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三、假期出游时,要将保证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要重视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外出旅游时,要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选择合格旅行社,并签订好协议书。自行出游者,应同家长或同学、同事结伴同行,尽量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未开发景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游玩。
      四、学生外出前,应告知同宿舍或邻近同学自己的去处及返校时间,以便辅导员及时掌握同学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苗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及时上报学院及学校。
      五、假期中留校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中心的安排住宿,学生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各类电器,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规定者,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六、学生宿舍内的电脑等贵重物品,须由学生本人处置保管好,宿舍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统一场所,落实专人做好保管工作。
      七、门卫和宿舍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认真做好放假期间进出学生宿舍区人员的验证、登记工作,加强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巡查。
      八、长假期间校园内(包括各分校)的建筑、装修、施工、办班、培训、体育比赛等各项活动,必须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长假期间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教职工假期中来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自驾车辆一律凭校内通行证入校。
      九、假期中各部门必须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准时到校,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总值班和部门领导汇报。值班表于九月三十日前送保卫处。
      校总值班电话:50214710
      校保卫处电话:50214974 、50217720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保卫处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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