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图书馆寄存柜(箱) 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作者:宋雷

申请时间:

即日起2021331500

申请流程及规则:

(1)关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账号以确认身份。

(2)进入“微图书馆”的“寄存柜(箱)预约”,选择活动:寄存柜(箱)预约【2021年春季学期】,点击报名。

(3)活动报名不分先后,报名后根据读者图书馆综合积分,由高至低选出后发通知。

(4)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332室领取(830-10301330-1530),有寄存柜与寄存箱两种类型,先到先选,按编号由小到大顺序分配,选后不可调换。

申请对象:

在籍在校且签约《图书馆文明公约》学生读者。

使用期限:

领取后至本学期结束前(提前发布通知)。

使用规则:

(1)寄存柜(箱)采取自助存放、一人一柜(箱)、责任自负的形式存放物品。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寄存柜(箱)中,否则后果自负。

(2)寄存柜(箱)只限指定位置使用,按照管理员要求整齐摆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超限摆放(以寄存柜可以关门,寄存箱可以盖上为限)。

(3)图书馆属一级防火单位,寄存柜(箱)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保卫部门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4)未办借阅的图书不得放入,一经发现将取消使用资格。

(5)寄存柜(箱)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如不服从管理或重大违规,图书馆有权收回其使用权。

(6)因个人原因造成寄存柜(箱)损坏丢失的,需购买同款赔偿。

(7)因个人原因需退柜(箱)时,可预约后到332室办理手续。

(8)每学期寄存柜(箱)使用时间结束时,须自行取走所有寄存物品,并将钥匙或箱子归还到332室,未履约归还者将被加至黑名单。到期未还者管理员有权开箱/柜清理。

特别提醒:

申请进度可在“微图书馆”的“寄存柜(箱)预约”中查看。若申请成功,会收到微信消息通知。

图书馆(档案馆)

20212月25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
Copyright©2022 版权所有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沪ICP备19020926,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编201209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