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  本馆概况  规章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订购境外出版物和接受捐赠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1-06    作者:宋雷

  为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出版物(以下简称出版物)订购和接受捐赠的统一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署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各类数字出版物的数据库以及学术文献数据库等。

第二条 出版物的订购必须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具有出版物经营权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办理订购手续。

第三条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学术文献数据库供应商应具有电子出版物或电子文献经营权的经营机构,图书馆承担审核经营单位资质的义务,并且按学校规定执行招标手续以确定出版物的订购单位。

第四条 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自行采购的出版物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次性采购费超过800元以上的须由图书馆委托中标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采购。

第五条 单位或个人拟向学校捐赠出版物,图书馆应委托有资质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对拟捐赠出版物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第六条 对于审查已通过的受赠出版物,宣传部应向上海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受赠出版物审批手续。

第七条 接受单位或个人捐赠出版物是外事行为,应到国际交流处备案。

  第八条 对于学校接受的捐赠出版物,图书馆应根据入库文献的特点进行管理并做好宣传利用工作。
分享到:
相关信息
Copyright©2022 版权所有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沪ICP备19020926,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编201209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