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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档案馆)关于运动器材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1-06    作者:宋雷
    

为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图书馆特别设置运动场地及购买运动器材,以便开展健身运动,运动器材是用来给人锻炼身体所设,是大家的健身资源,需要你我共同爱护,希望各位老师能够自觉爱护身边的每个基础设施,维护好我们健身环境,现为规范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图书馆全体人员

第二条 权责

1.图书馆办公室负责对运动器材使用情况登记及运动器材保管。

2.各位使用人员负责对运动器材的爱护。   

第三条 管理规定

1.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  

2.图书馆员工需在使用前到馆办领取钥匙。 

3.员工到馆办领取运动器材时均需使用本人校园卡进行登记,使用完后,馆办检查运动器材无损坏后,在登记表上进行归还登记,方可将校园卡归还。并按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领用。

4.要爱护该场地的设施和体育器材,禁止将衣物挂在兵乓球桌球网上,不准坐在乒乓球台上,不准在兵乓球桌放置其它物品,使用完兵乓球桌后要保持台面干净。  

5.自觉爱护乒乓球桌,严禁用球拍等重物敲打桌面;不得私自搬动乒乓球桌,不得私卸球网。

6.乒乓球室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丢瓜皮、果壳、纸屑等,需保持整个场所的干净整洁。离开乒乓球室时须关好空调、电灯及所有门窗。 

7.每天活动结束后,使用的健身器材要放回原位,摆放整齐,谁使用,谁负责所使用器材的使用安全,若有人为损坏,需做赔偿。 

8.参加活动者坚持安全第一,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201912月修订,202016日图书馆(档案馆)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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